夫妻雙方雖然存在著分居的事實,但當對方否認、而自己沒有證據時,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法院對分居事實將不會予以認定。那么分居證據怎么找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一、夫妻分居證據怎么找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如下: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因而,在單方面做出分居決定時,應注意做好分居的證據收集和保全工作,書信來往、錄音錄像、證人證言、另尋住所的租賃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為證明分居的證據。
二、分居期間誰承擔孩子撫養費
撫養教育子女是父母雙方共同的權利和義務,從我國現有的規定可知,子女的撫育費用是根據父母雙方收入的高低、當地生活水平的高低、子女實際需要的高低而有所不同。雖然夫妻未離婚,各自的收入性質上仍屬夫妻共同財產。
分居期間子女撫養費由不撫養子女一方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夫妻分居證據怎么找?當事人可以提供一方的租賃合同、在分居之前簽訂的分居協議等等。而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分居滿兩年的,法院可以做出準予離婚的判決。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分居半年夫妻感情破裂有哪些情形
夫妻分居后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夫妻分居后財產怎么算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勞動仲裁步驟是什么
2020-12-05贈予撤銷的適用情形
2021-02-03無撫養關系的子女對繼母有贍養義務嗎
2021-03-01法醫鑒定輕微傷標準是什么
2021-02-05離職勞動仲裁需要請律師嗎
2020-12-05北京離婚農業戶口撫養費標準
2020-11-09安置房沒滿5年可以做抵押嗎
2020-12-14找二手房中介怎么安全交易
2021-03-24勞務分包無資質的協議是否有效
2020-11-18員工不勝任現職務可隨意調崗嗎
2020-12-22勞務外包的流程有哪些
2021-01-05產品責任案件中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如何承擔責任
2020-12-31產品質量責任保險
2021-01-18保險合同有哪些體現形式
2021-01-02法律對保險人答復義務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23人身保險合同的糾紛處理注意事項
2021-03-14為什么會出現保險公司的賠款少于車禍事故實
2020-12-17保險單的主要內容
2021-02-23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后應怎么辦
2021-02-15保險合同的訂立需經過哪些階段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