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被告能否也提出訴求
一般情況下,原告在起訴書中提出的訴訟請求屬于本訴的一部分。如果你作為被告,認為基于原告所起訴的同一件事,你有相反的請求要求提出的話,注意是請求而不是抗辯,可以提出反訴,此時你不僅是本訴的被告,也是反訴的原告,即本訴和反訴兩個案子在同一個訴訟程序中進行,法官一并解決兩個案件和雙方的兩個不同的訴訟請求。也就是說你作為被告可以用反訴原告的身份提出反訴的訴訟請求。例如,原告的單位,你是勞動者,雙方對仲裁結果都不滿意。單位先起訴你,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然后你可以在開庭前或庭審過程中向承辦法官提出反訴請求,要求對方支付更高數額的賠償金。反訴是你的法定權利。
至于反訴書怎么寫,其實它就相當于一個起訴書,只是原告和被告換成反訴原告和反訴被告就行,具體的可以參照對方的起訴書。當然,你的反訴理由和具體訴訟請求要寫清楚了,這是與對方最大的不同之處。
相關知識:提起反訴的形式有哪些
(一)關于以書面形式提起反訴
由于反訴在性質上屬于獨立之訴,它雖然系利用本訴的程序實現了其系屬于特定法院的目的,但并不依附于本訴的程序,因此在提起反訴時,應當比照起訴的形式,即原則上應當以反訴訴狀的具體程式提起反訴。
(二)關于以言詞形式提起反訴
從理想的角度而言,本訴被告在收到本訴原告的起訴狀之后,最好應在審前準備程序當中以相應的書面形式提起反訴,方能促進訴訟效率的提高并有助于節約訴訟成本。
(三)關于對我國現行法的反思與建言
關于被告提起反訴所采用的形式,我國《民事訴訟法》中未作明確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反訴原告有的在法庭上以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提出反訴,有的在答辯狀中提出反訴,還有的在開庭前以書面方式提出反訴狀,做法各異。
所以,在勞動仲裁中被告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反訴求,但是需要通過正確的方式,這時候被告就成為反訴的原告,同時也是原告的被告,大家一定要弄清楚,以免出現模糊不清的概念。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借款合同無效后保證人能否免責
2021-01-31日結臨時工的法律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9單位不服勞動仲裁后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受理嗎
2020-12-18離婚后隱藏財產的訴訟時效怎么算
2020-12-29未贍養老人能否分割撫恤金
2021-01-23試用期滿后的沉默是否視為承諾購買
2021-02-21競業限制對在校學生有效嗎
2021-02-23什么是企業勞動爭議調解
2021-01-10定值保險合同包含哪些范圍
2021-03-11人身保險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06保證保險合同糾紛能否先訴保險人
2021-01-30保險公司14年后為失誤埋單
2021-03-13弄清免責條款 保險合同上沒簽字鬧糾紛
2021-03-06責任交叉,保險公司逐鹿定損權
2020-12-30外資保險公司因分立解散需要批準才能解散嗎
2021-01-06外資保險公司因解散清算的,公告日期是多久
2021-03-17失業保險基金損失是否可以追回
2021-03-23快速理賠是什么意思
2021-03-06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1死差益與死差損的概念是什么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