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勞動局申請仲裁拖欠工資需要帶什么資料
(1)工資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4)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5)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6)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資料。勞動合同的補償金不僅是對員工進行中途結束工作的補償,其中也包括了對解除合同的責任的承擔。同樣的,對于員工的經濟補償并非沒有界限的,上限的存在也有助于減輕企業的負擔。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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