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書寫仲裁答辯書
(1)首部。應寫明以下各項內容:
①標題。寫明“仲裁答辯書”;
②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③被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案由。簡要寫明對何人提出的何案件進行答辯。
(3)答辯意見。該部分針對申請人的仲裁請求逐一進行答復,或承認其請求,或反駁其請求。對仲裁請求的反駁,既可從實體上,也可從程序上進行反駁。從實體上反駁,主要是指出對方法律行為的錯誤以及對方陳述的事實和依據的證據中的不實之處;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證據,證明自己行為的合法性;引述有關法律依據,以證明自己主張的正確性。從程序上反駁,主要是寫明申請人不能提起仲裁的理由。如仲裁協議無效或仲裁事項超出仲裁范圍等。
(4)尾部。寫明送致的仲裁委員會的全稱,在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的姓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要寫明其全稱,并寫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注明年、月、日,并加蓋公章。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有兩類糾紛不能仲裁:
1、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類糾紛雖然屬于民事糾紛,也不同程度涉及財產權益爭議,但這類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本人不能自由處分的身份關系,需要法院作出判決或由政府機關作出決定,不屬仲裁機構的管轄范圍。
2、行政爭議不能裁決。行政爭議,亦稱行政糾紛,行政糾紛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或者國家行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之間,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爭議。外國法律規定這類糾紛應當依法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解決。
《仲裁法》還規定: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由國家另行規定,也就是說解決這類糾紛不適用仲裁法。這是因為,勞動爭議,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雖然可以仲裁,但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經濟糾紛,因此只能另作規定予以調整。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關于仲裁答辯書如何書寫的相關知識的介紹,我們明白該知識的內容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以及一定的要求進行書寫,以及有些案件是不允許進行仲裁,希望大家明白這方面的內容是做什么樣的規定。明白法律上面都有哪些的機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注銷后債權如何追
2020-11-11本案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是有效的嗎
2021-03-17民間借貸超過了訴訟時效怎么辦
2020-11-30構成商標的文字應達到什么要求
2021-01-07假釋與減刑的區別有哪些
2021-02-09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怎樣劃分責任
2020-12-07離婚法院調解和好后對方還是有家庭暴力能不能再次起訴離婚
2021-02-15物業管理費包括垃圾處理嗎
2020-12-29房產證是夫妻名字抵押貸款需要兩人簽字嗎
2021-01-13家庭暴力如何處罰是怎么樣的
2021-01-23擔保可以采用哪幾種方式,簽訂擔保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2020-11-14食堂承包合同印花稅是否需要交納
2020-12-30非法占用林地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2021-02-12什么關系構成勞動關系
2020-11-21定期壽險與終身壽險有哪些區別
2021-01-29關于建筑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的法規
2021-03-22保險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權后還能追償賠償金嗎
2021-02-22返還性人身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1-01-20保險合同的一般規定有哪些
2020-12-16重復保險理賠款并不會增多 超額投保得不償失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