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小姐原本一直在珠海生活工作,早前更在珠海購置了一套房子。但因為工作調動,明年李小姐便要到廣州工作了,所以她想在廣州再買套房,可由于資金不是很充裕,想貸款買房,去年的房貸新政出臺后,對二套房的首付額度有所規定,各銀行的細則也有所不同。李小姐由于對此不太熟悉,不知道自己是否屬于二次貸款。
解答
滿堂紅億達按揭公司信貸經理陳-韻介紹,李小姐的情況首先要看她原本在珠海購置的房屋是不是貸款購買,其次要了解她在廣州置業準備選用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要從這兩方面結合考慮。
情況一:若李小姐在珠海買房未使用貸款購房的,此次若在廣州貸款購房的話,無論是選擇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是以第一套房貸來計算。第二套房貸提高只針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情況。
情況二:若李小姐在珠海是貸款買房,此次在廣州購房選擇商業貸款的話。基本上所有的銀行都要以第二套房貸款來計算,首付需要四成,基準利率上浮10%。
情況三:若李小姐在珠海是商業貸款買房,此次在廣州購房選擇公積金貸款的話,在工商銀行辦理不算第二套房。工商銀行明確規定,第一套房商業貸款,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不算第二套房。
情況四:若李小姐在珠海是貸款買房,但珠海的物業已經結清并出售后再在廣州買房的話,在個別銀行貸款還能以第一套房貸標準計算。工商銀行等規定:已結清并出售的,能夠提供新買家的房產證、售出房屋的稅單等證明材料,可不計算第二套房。但中國銀行、農業銀行以及廣東發展銀行細則中明確規定:以征信系統為準,已結清并出售的記入第二套房之列。也就是說,只要在上述幾個銀行貸過款,就算現在已經結清并出售,再次貸款還是要以第二套房來計算。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關于二手房陰陽合同的具體解決辦法
2020-11-21取得實施強制許可單位可以允許他人實施嗎
2020-12-21醉駕五年能減刑嗎
2021-03-20把自己的孩子送養出去犯法嗎
2020-11-20斷絕父子關系能分家產嗎
2021-01-11婚前財產約定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26設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營運資金額有限制嗎
2021-03-13反擔保合同抵押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2020-11-12私建房屋拆遷會補償嗎,哪些不賠償
2021-01-30回遷房有房本嗎
2021-01-31遼寧省勞動合同規定期限
2021-03-23事業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31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應具備怎樣的法律特征
2021-03-09不繳納工會費還可不可以享受工會的權利
2021-03-10車上人員險保額多大
2020-11-11不能投保貨物運輸保險的物品
2021-03-26保險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嗎
2021-03-04淺析保險合同糾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建議
2020-12-16重復保險如何賠付
2021-02-08駕駛員出車禍死亡負主要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處理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