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男方不肯分割財產如何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時男方不肯分割財產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轉移財產可否申請賠償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后,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執行。此時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要提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保全。
(2)另外提出訴前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時男方不肯分割財產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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