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社保可以繼承嗎?
社保不可以繼承,但是職工在退休后死亡,其個人帳戶的儲存額尚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或余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退還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職工退休后死亡的退還金額=死亡時個人帳戶全部余額*(退休時個人繳費的儲存額/退休時個人帳戶的儲存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后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后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后,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同期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醫療保險參保人死亡的,其個人賬戶積累額一次性支付給繼承人;沒有繼承人的,轉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第四點進一步指出:個人帳戶(注:指基本醫療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和繼承。
社保在原社保所有人去世之后,國家將不會下發任何的退休工資。但是,退休工資所在的賬戶中的余額是可以交由繼承人進行繼承的。當元社保所有人去世之后,其個人賬戶中的本金和利息都是可以被結算歸被繼承人指定的繼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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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陳蛟律師,男,漢族,兼修法律與管理,獲法學學位與管理學學位,民商事專業律師。2015年至今就職于貴州北斗星律師事務所(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省級文明律師事務所、貴州省人民滿意的律師事務所)。2018年9月份,陳蛟律師代理的貴陽市某小區業主起訴某房開退還“三通費”一案經貴陽市云巖區法院一審、貴陽市中院二審,二審法院采納本律師代理意見,某房開需要退還已收取的“三通費”。隨后該案被'百姓關注'報道,多家媒體公眾號轉載。2018年10月26日,陳蛟律師接受貴陽廣播電視臺采訪,就房開企業收取“三通費”一事作出公開解答。 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陳蛟律師致力于為每一位當事人提供最優質、高效的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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