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糾紛的狀子怎么寫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原告:XX女19XX年X月XX日生人個體業者
住址:市XX街XXX號
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人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財產遼GTXXXX出租車的出賣款總計120000元。
事實與理由
本案原、被告雙方于XXXX年X月XX日結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遼GTXXXX出租車從事經營活動。后感情不和準備協議離婚,因原、被告雙方均愿意保留該車的所有權,故在離婚時未能就該車的分割達成一致意見,當時該車由被告占有使用。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日離婚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協商解決此事,但被告不予理睬并拒絕提供該車的下落。原告對此產生懷疑經多方了解,才得知被告在離婚的前一天就私下變賣了該車。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依據上述規定,原告認為其依法有權請求分割共有財產遼XXXX出租車出賣款。故訴于貴院,請支持訴求。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XX
XXXX年X月XX日
因家庭糾紛而要通過法律起訴的方式來解決的話,說明雙方的矛盾是比較嚴重的了,在這時候要寫起訴狀需要找專業的律師。需要寫家庭糾紛的狀子但并不清楚具體的內容或是具體解決糾紛的方法,可以找律霸網上的律師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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