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找到工作后,要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至少要知道具體哪個單位招用了自己、負責人是誰,萬一發生勞動糾紛,也方便與用人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協商。
2.注意收集證據材料
勞動者在平時工作的時候,可以做有心人、細心人,注意收集或保存一些用工方面的證據材料,比如“工作證”、“服務證”、“工資單”等等,萬一發生欠薪等勞動糾紛,如果有一些證據材料,可能會方便勞動關系的確認、欠薪事實的認定,有利于維權。
3.先嘗試與單位友好協商
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拖欠自己工資了,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要著急,可以先嘗試與單位進行協商,要求單位依法支付工資。
4.依法理性維權
如果與單位協商不成或者不方便與單位協商,一方面,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勞動保障咨詢電話進行舉報,也可以直接到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另一方面,勞動者也可以到勞動合同履行地或企業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去申請調解、仲裁。其中,建筑業外來從業者出現被拖欠工資問題的,可以向各級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機構反映。
5.及時妥善維權
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一定要及時維權。時間長了,一方面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影響,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查清案件事實。勞動者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反映單位欠薪時,可以匿名舉報,也可以實名舉報,但無論哪種舉報方式,都應該提供單位的具體名稱、具體地址以及欠薪的基本情況(如欠薪月份,欠薪金額等),如果勞動者能夠提供一些有效的證據材料,也會有利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盡快查清案情。
6.耐心等待結果
對于職責范圍內的欠薪舉報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會依法進行調查,盡最快速度查清欠薪事實。如果查實用人單位存在欠薪行為的,將依法責令單位限期補發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逾期仍不補發欠薪,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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