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后公房房產繼承權可以獲得嗎?
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性質,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無論是基于單位分配而獲得的公房使用權還是通過市場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權,均應允許繼承。
被繼承人僅僅是對公房享有使用的權利,既然公房不能作為被繼承人合法所有的財產,那么在其去世之后,自然也就不能轉變為遺產有繼承人來繼承。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性質,可以作為遺產進行繼承。無論是基于單位分配而獲得的公房使用權還是通過市場交易而取得的使用權,均應允許繼承。
二、遺產的繼承順序是怎么樣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公房承租權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即合法遺產。而公有住房不屬于公民私有財產,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權利,公民只有居住權,沒有該住房的處分權,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無所謂繼承問題。
根據建設部(現已改為住建部)《城市公有住房管理規定》及司法實踐,公有住房居住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但前提條件是,共同居住人有本市戶口且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如果有2人以上符合共同居住人條件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確定承租人,到公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更名手續。
綜合上面所說的,老人去世了之后如果留下有遺產就可以由繼承者們獲得,但前提也要保障此遺產是屬于自己個人的合法收入,而對于公房雖說獲得繼承權,但是只能繼承使用的權利而不能獲得所有權,所以,不同的遺產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
房產繼承權時效是多久?
在我國繼子女有代位繼承權嗎
丈夫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責任承擔方式如何規定
2021-02-19如何判斷農村房屋是不是違建,法律依據是什么
2021-03-07對違法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用戶采取哪些措施
2020-11-24駕駛員對交通事故現場怎么處理
2021-01-23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犯罪嗎
2021-02-09怎樣寫欠條
2021-03-25如何進行個人帳戶的轉移
2020-12-20保證合同有多個保證人怎么辦
2021-03-17繼承權公證程序有哪些
2020-11-11行政訴訟超過半年沒有結案怎么辦
2021-01-03置業顧問收客戶錢違法嗎
2020-11-24實習期間因工作導致腰間盤突出屬于工傷嗎
2021-02-28房多錢少購足人身保險再投資方為御險上策
2021-03-13車子失火保險賠嗎
2020-12-30批準設立的保險公司登記有哪些注意事項
2020-12-25需要做保險代理人經營有什么要求
2021-03-25保險的基本原則有什么
2021-03-14契約撤銷權 PolicyCancellationRight
2020-12-26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哪些特征
2021-03-02拆遷補償方案中的這幾點一定要注意
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