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肯定不屬于遺產,不可能被繼承。但是,農村的房屋是遺產,遺產可以依法繼承。而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宅基地有地隨房走的政策,繼承者在繼承了農村房屋后,自然獲得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即,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通過繼承房產而獲得,但不能單獨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即將死者生前的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轉歸到其真系親屬或指定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公民按照法律或遵照遺囑,接受死者的財產、職務、頭銜、地位等,稱為繼承。但在我國現(xiàn)階段的繼承中,主要是指繼承財產,職務、地位等不存在繼承問題。也就是說,被依法繼承的,屬于死亡人員生前所擁有的財產,也稱為遺產,包括死者生產所有的人具財產和法律規(guī)定可以繼承的其他財產權益。遺產包括積極遺產和消極遺產,積極遺產除直接的財務外,還包括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如債權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益。消極遺產指死者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
我國的現(xiàn)有制度中,遺產范圍主要是生活資料,也包括法律允許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比如土地,就屬于生產資料,但是,我國的土地屬于公有制,即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不是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所以無法繼承。
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特殊的權利,是基于國家允許的一種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的有償或無償使用,但是土地歸國家或集體所有,個人無法得到。個人沒有所有權的東西,不個能屬于私有財產,所有不存在繼承的問題。
我國的土地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無法辦理繼承,但房屋的所有權屬于合法的,可以作為遺產中的一部分進行繼承辦理。公民的遺產如屬于合法的,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有繼承人繼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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