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格式如下:
(一)本人身份的說明
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二)本人委托的遺囑執行人的說明
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系,如有任何利害關系應注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后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范。
(三)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
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愿,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四)本人財產的說明
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五)本人保險的說明
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六)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
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七)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
數份遺囑,而內容有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八)簽名及日期
綜合上面所說的,立遺囑是由被繼承者來進行訂立,但對于立遺囑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格式來進行處理,因而就要把本人的信息還有財產、以及分配的事宜全部的寫明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此遺書是屬于合法有效的,在被繼承者死亡之后就可以依法的進行分配。
遺囑人立遺囑應具備什么條件
怎樣立遺囑有法律效力
合立遺囑生效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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