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指哪些教育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類型主要包括“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兩項。
第一種情況是學歷繼續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間,每個月可以扣除的標準是400元。比如在職研究生、在職博士等接受學歷或者學位繼續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間按月扣除。
另外一種情況是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取得證書的年度,按年可以扣3600元。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了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相關證書的,在取得證書的當月或者以后月份都可以通過扣繳單位來進行扣除。納稅人也可以通過年度的匯算清繳辦理的時候來進行扣除。
在繼續教育期間,如果納稅人已經就業了,那么繼續教育支出,可以在自己的收入所得中扣除。同一個學歷繼續教育扣除的期限,最長不能超過48個月。
二、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八條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九條
個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符合本辦法規定扣除條件的,可以選擇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選擇由本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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