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責任是什么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依照法律規定不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為構成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的歸責原則。即不論當事人在主觀上有沒有過錯,都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無過錯責任適用于損害后果的發生為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所導致的場合;
第二,無過錯責任是與過錯責任相并列的責任形式;
第三,無過錯責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補償損失;
第四、無過錯責任限制了一般免責事由的適用,在過錯責任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提出法定免責事由,免除其對損害后果的責任,如不可抗力為過錯責任的一般免責事由,但在無過錯責任情況下,包括不可抗力在內的法定免責事由的適用都受到限制;
第五,因果關系是決定責任的要件,在過錯責任的前提下,行為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最終取決于他有無過錯,而在無責任情況下,行為人是否承擔責任并不取決于他有無過錯而取決于他的行為和物件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而在合同領域只要行為(作為或不作為)最終導致合同的不能履行,且不論該行為的發生原因如何,行為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即法律已認定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間有直接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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