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土地是老人的遺產嗎?
農村土地可能不是老人的遺產,對于農村土地,要區分以下情況來確定是否可以繼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不能繼承。但對于承包地上的收益,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
2、以拍賣等方式承包的五荒等土地及林地等土地,在承包期內,可以由繼承人繼續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二、農村宅基地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1、我國《土地管理法》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宅基地是農民集體財產,村民個人只有使用權,而且這一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資格。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一部分,當然歸當地的農村經濟組織(村委會)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作為一項特殊的物權,與農民個人的集體組織成員資格緊密相關,在我國《繼承法》有關遺產內容的第三條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內容,可見,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農村宅基地是僅限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農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張榜公布。公布期滿無異議的,報經鄉(鎮)審核后,報縣(市)審批。經依法批準的宅基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小組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布。
對于農村的土地,村民使用并不需要繳納相應的稅額,并且其在承包土地期間,是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權的,若是原來的土地使用者死亡,那么其法定繼承人,依舊可以繼續承包該面積的土地,但是此時獲得土地使用權,并不是繼承了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最新內容有哪些?
農村土地流轉期限最高多少年?
農村土地流轉的方式及相關法律規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姚德波律師,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主任;?連云港市海州區第九屆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連云港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連云港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新醫藥產業委員會主任、紀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連云港市公安局行政復議委員會委員、政府采購專家委員會委員。姚德波主任帶領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成立了人身損害賠償法律事務部、知識產權法律事務部、刑事辯護事務部、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部、勞動爭議法律事務部、公司法律事務部并為本市恒瑞醫藥、豪森藥業、珠江鋼管、康緣藥業等多家上市企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市局刑事警察支隊、經濟犯罪案件偵察大隊、派出所等多家公安機關及大中型企業法律顧問。 “專業的團隊,專享的服務”是姚德波主任及江蘇海郡律師事務所秉持的服務理念。希望通過我們的服務為你創造巨大的價值! 服務領域:刑事辯護、高端商事、建設工程、房地產 聯系電話:18905130400
親屬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有哪些
2021-01-09解除反擔保的條件是什么
2020-12-20交通事故肇事者應采取哪些措施
2020-11-12車禍劃分責任要多久拿的到
2021-01-24合同和中介服務確認書的區別
2021-03-08配偶是法定監護人嗎
2021-01-14房屋不動產房貸沒結清怎么辦贈與
2020-11-16離婚債務立案是否需要收費
2021-01-18贍養父母是責任還是義務
2020-12-18超出勞動仲裁時效不予受理,可以再上訴嗎
2021-01-19患病醫療期辭退如何賠償
2020-12-05撫恤金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23要約與要約邀請有哪些區別
2021-02-02職務違法一般怎么處理
2020-11-20單位集資房轉讓合同應該怎么寫
2021-02-19人壽保險申請理賠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2020-11-16酒后駕車被撞死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
2021-03-21農村小額人身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1-21談人身保險業務中定點醫院管理行為的性質-----兼談限制競爭行為
2020-11-23“雙保險”不等于“雙賠付”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