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離婚訴訟中,對于一方當事人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財產予以分割,對于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不列舉出來,另一方該這么辦呢?律霸網律師按,在離婚案件中,我都會建議原告方在起訴時只列明登記記在對方名下的財產,對登記在我方名下的財產不主動提出分割,這么做一是為了保護當事人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少交納訴訟費用。如果男方起訴離婚,訴求只要求離婚未提出的夫妻共同財產是否應該依職權判決分割?
律霸網律師認為在法院處理中,確實存在2個不同的觀點。
第一做法,被告一方可以依法提出反訴,也要同時起訴立案,要求分割對方財產,這模樣法院就可以依法處理了。如果沒有這么做,法院以民事”不告不理”的原則,對于一方只提出部分財產分割,我就只處分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至于被告提出還有其他財產,因原告沒有提出,被告也沒有反訴,法院沒有權利審理。
第二種做法,夫妻離婚與夫妻財產分割屬于同一案件,只有夫妻離婚,一方提出財產分割,法院應該全面進行審查,在法庭上詢問夫妻雙方是否還存在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一并查清,一并審理判決。因為婚姻糾紛案件系混合之訴,在任何情況下均應圍繞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進行審理,因此,沒有提起反訴的必要。在開庭審理時,對于原告未提出的財產,只要被告提出,經查證確屬夫妻共同財產的,應作為訴的合并一并處理。
就律霸網律師而言,從避免當事人多次起訴來說,應該贊同第二種做法,目前上海地區的法院也確實是按照第二種做法來處理的,只要任何夫妻一方提出財產分割要求,法院都會詢問夫妻全部共同財產,一并進行處理,如果不能查證的,暫時不予處理。因當事人舉證不能,對爭議財產無法查明的,法院對財產爭議部分不予處理,但在離婚后當事人可另案起訴要求分割。
律霸網律師提醒,離婚時,法院會要求雙方如實列明共同財產,以便查清雙方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對于離婚時,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分割的雙方共同財產,即使雙方離婚后,當事人也有權主張這部分財產的權利,一方當事人請求對沒有處理的財產予以分割時,應另行起訴,并交納訴訟費,法院將對尚未分割的財產進行開庭審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3204201611424582
江蘇瑞鴻律師事務所
簡介:
高柔艷律師,畢業于蘇州大學,獲得法學與工商管理雙學位,中共黨員。法學理論扎實,實務經驗豐富。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什么是勞動監查,勞動監察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31女職工生育假期多少天
2021-02-06偵查期間聘請律師的時間及權利是什么
2021-02-25一般個體戶要預審多久
2021-03-01買房交了定金怎么寫收據
2021-03-05家暴告誡書出臺 取證有新招
2021-02-24什么時間可提出撤銷脅迫婚姻
2021-03-14輕微撞車逃逸扣12分后多久能重考駕照
2021-01-07醫療糾紛的防范與處理
2020-12-11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競業限制協議嗎
2020-12-11怎么簽試用期合同
2021-01-28經紀及管理合同是委托合同嗎
2021-03-05人壽保險理賠標準是什么
2021-01-12怎樣解決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低于規定標準的問題
2021-03-14保險金賠付可否根據約定由第三人代為履行
2020-11-12車主無責保險拒賠車損合法嗎
2020-11-14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注意什么
2020-12-29四川省的商業車險二次費改啟動了
2020-12-08保險公司拒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1-27管理保險公司正式申請設立的機構是哪個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