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孫子有遺產繼承權么
應該說從法律上將孫子外孫一樣有代位繼承權,而不是繼承權。
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3種情況孫輩可獲繼承權
第一種情況是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其遺產可以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但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或遺贈。另外,代位繼承只發生在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中。
第二種情況是,老人去世后,子女也去世的,老人的遺產也可由孫輩轉繼承。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不同是,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還有,轉繼承人的范圍包括被轉繼承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不僅包括原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還包括其他法定繼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第三種是老人在世時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孫輩。此外,如果孫輩盡了較多贍養義務,也可適當分得遺產。
對于“隔代傳承”,遺囑這種方式是最直接、有效的。現在,應用這種方式傳承財富的老人也越來越多。目前,老人的遺產中大部分是房產,房產價值高,但分割性差。一旦處理不好,很容易發生家庭糾紛,特別是隔代傳承這種非法定繼承的,親情會在長期的訴訟中一點點消融得蕩然無存,對家庭關系的破壞力很大。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必須公證嗎
贍養義務和繼承權有關系嗎?
如果繼承權喪失了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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