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癡呆癥立遺囑有效嗎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因此,要判斷老年癡呆人所立下的遺囑是否有效,就要考慮老年癡呆在立遺囑的時候是否屬于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
這要視乎其自身的病情而定,如果其病情已達到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不能正確進行意思表示的,則應屬于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此時其所立遺囑應屬無效;如果其只是一般的癡呆癥,不影響其辨認和控制能力的,則其所立遺囑仍然有效。當然,其病癥是否影響其行為能力,要有醫學鑒定。
老年癡呆癥患者所立遺囑有否有效,主要取決于其立遺囑時是否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具體說,就是其病癥是否已影響到其辨認和控制的能力。
二、遺囑有效的條件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 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即可采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有遺囑的財產會按照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財產會根據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要想遺囑有法律效力,第一條件就是一定要滿足遺囑生效的條件,再有一個就是早點訂立遺囑,這樣不但可以合理的支配自己的財產,還以防因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導致遺囑無效。
處分了他人財產的老人遺囑有效嗎?
沒公證的遺囑有效嗎 遺囑是否要公證
用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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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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