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公司裁員一般怎么賠償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因經營問題進行經濟性裁員的,勞動者年工作滿一年的,用人單位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二、相關法律規定
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因經營問題進行經濟性裁員的,勞動者年工作滿一年的,用人單位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承攬合同怎么寫
2020-12-26離婚律師可以查對方哪些東西
2021-03-02股權轉讓協議無效怎么處理
2021-02-21如何判斷股權受讓人的“善意”與“惡意” 及評判配偶單方轉讓股權的效力
2021-01-29房屋抵押貸款核對哪些信息
2021-01-15交通事故鑒定要準備什么材料,怎么選擇鑒定機構?
2021-01-15信用不良的能成立公司嗎
2021-01-11新交通法規之實習期間上高速的規定是什么
2020-12-28雇傭關系怎么進行解除
2021-02-26婚前買房婚后辦證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2020-12-07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1-17什么是旅行社責任險條款
2021-02-13責任交叉,保險公司逐鹿定損權
2020-12-30保險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1-02-04哪些事故三責險要理賠
2021-03-17不按標準繳納保險如何維權
2020-12-03新保險法與財產保險理賠有什么不同
2020-12-30勞務承包合同的需要注意什么
2020-12-02未召開村民會議簽訂的承包合同是否無效
2021-02-02土地出讓費怎么記賬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