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賠償協議的注意事項:
一、 賠償項目不明確。協議書中約定的是一次性傷殘賠償補助金還是一次性勞動就業補助金還是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還是勞動年限的補償金;是醫療費還是護理費等;每個項目均不能少,我們客戶就有8年前的協議,協議中未寫明一次性勞動就業補助金,在八年后解除合同時又另行主張。所以賠償的部分項目,還是全部項目,都須逐一寫清,若表達不清楚,可能會導致單位重復賠償。
二、 表達意思模糊。賠償不同于補償,賠償基于過錯補償不一定基于過錯。在單位有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情況下,必須采取賠償。若協議中用“補償” 兩個字,將無法準確表達企業是基于其過錯才給予員工的賠償,也就是說,員工在接受單位的補償金后,仍可以基于企業的過錯,再一次向企業理賠;
三、 缺少“糾紛了結”“雙方無涉”等權利義務終結的表示。企業與員工簽訂賠償協議,無非是想一次性了解糾紛,避免以后麻煩,所以協議的最后,一定要加上“協議雙方履行以后,糾紛了結”、“雙方無涉”、“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等權利義務終結的字樣,少了這幾個字,無法表明協議雙方對剩余權利的放棄,這樣企業也面臨再一次被員工索要的可能。所以,員工離職或賠償協議,需準確表達協議雙方的真實意思,并確保協議表達的內容在法律是合法有效,同時必須注明協議履行完畢后,雙方以后再無糾紛。
通過以上的介紹,相信您對賠償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都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況比較復雜,建議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在線律師咨詢,對應您的需求,將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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