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到場能離婚嗎
由于離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離婚糾紛除涉及到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關系外,還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穩固,具有較強的社會性,一般不適用缺席判決,以避免造成一方當事人的訴權被剝奪,人身和財產權益被侵害等情況發生。
一般案件的處理方法是怎樣的呢?我國法律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法院未經合法傳喚,即便被告沒有出庭應訴,亦不能缺席判決。這是我國法律為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答辯權,實現司法程序正義,所專門設置的法律制度。因此,傳喚是缺席判決的前提。
一方不到場可以離婚的情況:
1、被告經傳喚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于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傳被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離婚的案件很常見,因為夫妻長期不在一起生活,導致雙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決此類案件時,大都判決離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經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傳喚被告才能將離婚缺席判決呢?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達程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但是,公告送達有嚴格的適用條件:(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二、缺席離婚審判的財產如何分割
缺席審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撫養及財產的處理,原則上應按照被告的答辯意見,如被告庭前有書面答辯意見的,應當按照被告的答辯意見進行認定,這屬于被告的自認;沒有答辯的,則應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釋的要求處理。實踐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對于子女應由誰來撫養及夫妻共同財產如何確定,人民法院認定的難度較大,一般可根據子女目前撫養的現狀,判決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撫養,夫妻財產則由原告負責保管。被告如有異議時則可由被告另行主張。這樣判決既不會影響被告事后再主張權利的訴權,也保持了子女撫養及夫妻財產的相對穩定,有利于減少社會矛盾。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債務增資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2020-12-17運輸危險貨物的船舶應當經什么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
2021-03-07違停、霸占車位,交警部門聯合執法整治,有何法律規定
2020-12-19無權轉租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2020-12-14如何辦理失業證
2020-12-25房屋整改延期如何理賠
2020-11-10到期債權執行異議
2021-03-19長沙市住房公積金最低標準是什么
2021-02-07淺談美容手術醫療糾紛及其防范
2020-12-11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
2020-12-03純包工算雇傭關系嗎
2020-12-07市場運作房和集資房有什么區別
2021-01-16買集資房需要看對方什么手續
2020-12-24公司必須要和員工簽勞動合同嗎
2021-03-23實習期工資與轉正工資的關系是什么
2021-01-07索要民工工資屬于勞動爭議嗎
2021-03-17終身壽險的保障期限是多久,終身壽險的好處有哪些
2020-12-03車險理賠必備常識
2021-02-28被保險人違反及時報案的保險義務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2021-01-27人身保險理賠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