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1:房產贈與在房產變更登記前“不算數”
劉先生婚前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了一套住宅,婚后與太太居住在該套住宅。2008年,劉先生與太太到公證處辦理了該房屋的贈與合同公證,合同中約定劉先生將該房屋的一半產權贈與給其太太所有,但雙方并未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第六條規定,劉先生現在有權撤銷該贈與合同。
情形2:離婚時如何分割房產?
吳先生與劉女士是人們眼中的成功人士,可是現在兩人的婚姻卻走到了盡頭,往日成功的象征幾套物業成了糾結雙方心頭的一塊大石。
為了省心省力,吳先生、劉女士委托具備擔保資質的上市公司“保來理財”提供一站式服務:由保來理財連同其專業律師、評估師梳理雙方股權、房產、債務和訴求,評估相關資產價值并擬訂資產分割處置方案,在保來理財中心駐點的公證處服務點簽署了《離婚協議》、《委托協議》等文件,由此避免了雙方的猜疑、尷尬與日后辦理產權過戶、銀行贖契等奔波之苦。
其中,由于一套約定歸屬劉女士名下的夫妻共有房產此時還未取得房產證且在銀行按揭,暫不能辦理更名過戶手續,雙方簽署了相關文件約定,由保來理財提供履約擔保和代辦服務,在該房產可辦理房產證后,由保來理財為劉女士提供銀行按揭和房產證之過戶轉名手續,并可以使她在不需籌措資金提前償還銀行貸款的前提下,合并辦理贖契、涂銷、更名過戶手續。
情形3:離婚后,已還完貸款的房子怎么更名?尚在按揭的又如何更名?
資深理財師陳*玲建議:首先,夫妻雙方必須在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各項房產的歸屬問題,然后持公證后的離婚協議和離婚證就可以直接申請辦理房屋的更名。
但是,如果房屋仍在按揭,則必須先取得銀行的《結清貸款證明》。而一般情況下,除非當事人有足夠資金馬上結清貸款,否則銀行一般不予出具《結清貸款證明》。這時,當事人可以憑保來理財出具的《保證函》先向銀行借出《結清貸款證明》,然后同時辦理房屋涂銷抵押手續和更名手續,最后再按剩余貸款金額與銀行重新辦理按揭手續及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情形4:婚后共同還貸的房產離婚后怎么處置?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后怎么處置房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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