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狀撫恤金的內容是什么?
遺產繼承糾紛起訴狀撫恤金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
(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
(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
(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二、起訴的流程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請,你需要說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闡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您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并作出判決。
對于撫恤金在遺產繼承中存在矛盾和糾紛的,是可以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對于不同情況下的撫恤金認定情況,是否能繼承是不同處理方法的,一般情況下,撫恤金是發放給死者親屬的生活費用,是不可以繼承處理的。
再婚后遺產繼承順序
如何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遺產繼承協議書范本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贍養父母要拘留多久
2020-11-24醫療事故鑒定由誰來繳費
2021-01-02論商業誹謗行為及其民事法律制裁
2020-11-19家暴離婚起訴書
2021-03-24沒有要約的合同是否要執行
2021-01-19中介方沒有告知要擔責嗎
2021-02-12小產權房同開發商劍訂合同有效嗎
2020-12-16新勞動法合同到期賠償是怎樣的
2020-12-01投保壽險時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壽險的保險金如何給付
2021-02-11建筑工程保險的適用范圍
2021-01-31保險合同中的附加險條款如何生效
2020-12-20“過期”理賠訴訟如何判
2021-01-26“有利于被保險人解釋”原則被過度使用是否有利
2021-01-31保險公司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1-03-2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保險公估機構管理的通知全文內容有哪些
2020-11-18司機肇事逃逸保險公司判賠
2021-02-24射幸契約 AleatoryContract
2021-01-21土地承包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
2020-12-16劃撥土地轉讓程序是什么
2020-11-09工業土地分割轉讓嗎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