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法律規定贈予遺囑有有效期嗎?
根據法律規定贈予遺囑有有效期有效期限的話是兩個月,這也就意味著在發生繼承的時候,如果當事人員在兩個月之內并沒有做出相關的放棄或者是其他類型的說明的話,那么就視為放棄了繼承遺囑的行為?!独^承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法》第3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依照繼承法第八條之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又進一步規定:
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
二、遺囑繼承的法律規定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數人繼承。”規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立遺囑人應在自己意識清晰的時候,有兩個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實意志,如有必要,最好進行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效力最高的遺囑。
在我們國家繼承法當中,對于贈予和相關的繼承問題都做出非常細致的規定,在當事人死亡之后,就會立即的展開相關的遺產問題的繼承,而對于法定繼承人或者是相關人員的話,如果沒有表明放棄,就需要發生繼承。
委托律師公證遺囑可以嗎?
遺囑繼承可以跳過法定繼承人嗎
根據規定公證遺囑能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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