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放棄遺產繼承權是否可以?
子女放棄遺產繼承權是可以的,但是必須要有一份相關的放棄遺產繼承權的聲明書,在這個聲明書內部的一些基本的信息,包括身份證號碼,還有一些住址情況的話,都必須要寫清楚,所作出的聲明必須是當事人自愿的,不能在他人的脅迫下進行。
聲明人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出生年月: 住址:
被繼承人于 年 月 日在 死亡。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留有如下遺產: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產的全部產權。我是被繼承人的母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我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之一,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上述遺產享有合法繼承權。
現本人鄭重聲明:對上述遺產,我自愿無條件放棄繼承權。以上情況均真實無誤,如有虛假,我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特此聲明
聲明人:
聲明地點:
年 月 日
二、延伸補充:
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3)當事人享有繼承權的證明,例如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被繼承人的遺囑等;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5)公證員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當事人的身份屬實,要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3)公證處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后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并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讓當事人核對并簽名;
(4)當事人放棄繼承權不應附帶其他條件或將自己放棄的權利轉移給他人。
對于子女來說,他們都有相關的繼承權利,尤其是對于自己父母的繼承權,并且即使在沒有遺囑的狀況之下,也是存在著法定繼承的,當然在具體的繼承過程當中,可能有一些人由于私人的問題不想繼承也是可以的,只要寫一個申明書的話即可。
放棄繼承債權債務申請該如何進行?
自愿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范本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由誰承擔民事責任?
2020-11-25相鄰權糾紛是否屬于特殊侵權
2020-11-28交通肇事死亡事故禁駕多久
2020-12-08破產和解程序中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2020-11-27新三板定向增發涉及哪些制度問題
2021-03-13外地人在什地方可以補辦結婚證
2020-12-16老人能要以前的贍養費嗎
2020-11-15簡易程序的條件有哪些
2020-11-12對商事仲裁委員會做出的管轄權異議裁定能否上訴
2021-02-16兒子沒能力贍養老人怎么辦
2021-01-15自己手寫的合同簽字了有法律效力嗎
2020-12-16房屋贈送時效多長
2021-01-20沒有法律、法規的依據,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費的,如何處罰?
2021-01-27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2020-12-0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什么
2020-11-28意外傷害保險的條件
2020-12-21被保險人家屬在不在保險所指“第三者”范疇內呢
2020-11-20六年工作沒買保險怎么賠償
2021-02-16財產保險理賠的計算標準是什么
2021-02-04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年限的規定
202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