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立的遺囑有效嗎
1、我國繼承法沒明確規定公民的遺囑能力,但《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此條規定從反面規定了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備遺囑能力,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遺囑能力。所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應以立遺囑時為標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有效的條件有哪些
(一)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在如下幾種情況中:
1、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
4、被篡改的遺囑;
5、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立的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在現實生活中,常見到丈夫立遺囑不經妻子同意便處分了全部夫妻財產,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九條規定:“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撤銷。”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1、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訂立遺囑,確實人人都可以訂立,但遺囑訂立出來之后是否有效,這就要看具體符不符合規定的要件了。若是未成年人訂立遺囑,由于受《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的限制,該遺囑往往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而除此之外,要保證訂立的遺囑有效,還需要同時滿足其他的條件才行。
自書遺囑不公證有效嗎?
怎么看錄音遺囑是否有效
沒公證的遺囑有效嗎 遺囑是否要公證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局來公司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2021-03-06對募股申請的審批有哪些規定
2020-11-25不是上市公司能進行股權融資嗎
2021-02-12監察機關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留置措施
2021-01-17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申請書怎么寫的
2021-01-29事故一次性賠償書
2020-12-20破產債權的分類
2020-12-15對帳單可以當欠條嗎
2020-12-12被家暴打成輕微傷可以離婚嗎
2020-12-18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罪量刑
2020-11-16九級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04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2020-12-15簽了一年的合同沒到一年可以走嗎
2021-02-20如何辦理執行案款提存手續
2021-01-11解除競業限制是勞動仲裁嗎
2020-11-18被公司惡意辭退的情況下,員工能要求賠償嗎?能賠多少?
2021-01-03單位不經本人同意調動部門違法嗎
2021-01-25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有哪些?
2021-03-07勞動訴訟的審理程序是什么
2021-01-09不激納養老金是否屬勞動爭議
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