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權遺囑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1、本人身份的說明,如近親屬情況。
2、本人的繼承人的身份說明,如身份證號碼、住所等個人信息,防止重名或者出現名字錯誤,或者與身份證號碼不符合的情況出現。
3、遺囑執行人的說明(確立遺囑執行人的情況下才需要),如身份證,授權委托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系,如有任何利害關系應注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
4、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說明: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愿,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5、本人資產的說明: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債務、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以及有無其他共有權人。
6、簽名及日期(注,簽名須本人親自簽名)。
二、能導致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如下:
1、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遺囑的寫法沒有大家想的那么的復雜的,但是,在寫遺囑的時候也不能沒有開頭,沒有結尾,直接寫讓誰來繼承土地使用權,這樣的一份遺囑本質上來說根本就是無效的。另外,雖然土地使用權可以被繼承,但土地使用權期限不會重新開始計算。
代書遺囑需要哪些有效條件
辦理公證遺囑需要什么材料?
代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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