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書遺囑沒有寫日期會影響遺囑的有效性嗎?
自書遺囑沒有寫日期會影響遺囑的有效性。
1、自書遺囑沒有日期的,屬于有瑕疵的遺囑,需要有其他證據證明遺囑的書寫時間。
2、如果只有一份遺囑,沒有時間也可以認定遺囑有效。如果有兩份以上遺囑,無法確定先后順序的,沒有日期的,將被視為在先,被在后的遺囑代替,不再適用。
二、自書遺囑的特征
自然人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處分的內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視為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并簽名,注明年、月、日。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并要有兩 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6、如果遺囑人沒有事實死亡,而是在具備相關的法律條件下,經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遺囑也發生法律效力,利害關系人可以處分遺囑當事人的財產。如果在短期內遺囑人重新出現,那相應的財產可以退還遺囑人;如果時間較長,類如超過兩年以上以及財產出現了無法退還的情況,則受益人應當對遺囑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圍內提供幫助,但法定義務人不受此限。
若是財產的所有者具有一定的司法常識,知道該如何書寫遺囑,此時可以采取自書的方式自己訂立遺囑,最后確定注明該遺囑的書寫日期即可。對于任何日期不明的遺囑,將不會具有司法效力,有繼承遺產的民事主體,可以提出遺囑異議。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自書遺囑需要公證嗎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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