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自書遺囑怎樣才有效?
老人私自立的遺囑屬于自書遺囑,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二、遺囑公證的材料有哪些?
一般遺囑公證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集體戶籍的當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立遺囑人所處分的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折、存單,銀行卡、基金股票賬戶證明、車輛登記證、行駛證等。
3、遺囑草稿。
三、自書遺囑的特征是什么?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即遺囑是基于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為。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并要有兩 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4、急情況下,才能采用口頭形式,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因為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以遺囑方式對其死亡后的財產歸屬問題所作的處分,死亡前還可以加以變更、撤銷,所以,遺囑必須以遺囑人的死亡作為生效的條件。
6、如果遺囑人沒有事實死亡,而是在具備相關的法律條件下,經有關利害關系人的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遺囑也發生法律效力,利害關系人可以處分遺囑當事人的財產。如果在短期內遺囑人重新出現,那相應的財產可以退還遺囑人;如果時間較長,類如超過兩年以上以及財產出現了無法退還的情況,則受益人應當對遺囑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圍內提供幫助,但法定義務人不受此限
遺囑人立遺囑的方式常用的就只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兩種,二者最主要的區別是自書遺囑是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書寫的,而代書遺囑則是他人按照遺囑人的要求進行書寫的,但是其最后必須要由遺囑人的簽名,在立遺囑時還需要有見證人存在,否則視為遺囑無效。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自書遺囑怎么寫,格式是怎樣的
自書遺囑應該如何寫,自書遺囑的范文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用途是誰來確定的
2020-11-10電話騷擾構成民事糾紛嗎
2020-12-30擔保合同有不安抗辯權嗎
2020-12-272020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標準
2020-12-16交通事故異地被起訴如何應訴
2021-01-21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子女可代位繼承遺產嗎?
2021-03-25主合同消滅擔保合同也消滅嗎
2021-03-02教師被開除可否提起行政訴訟
2020-11-29員工不簽勞動合同的應該要如何處理
2021-02-04各類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主要包括哪些
2021-03-11意外險包括火災嗎
2020-12-212020農業保險一畝地交多少錢
2021-01-30保險合同當事人的特殊性是如何體現的
2021-02-26人身保險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1-01-16有哪些保險公司可以以統括保單的形式承保異地業務
2020-11-09車險新規:車險費率改革后,這些情況也納入責任賠償范圍
2021-02-14兒童車禍理賠范圍是什么
2021-02-04因過錯造成保險財產損失代位求償案
2021-02-11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2020-11-24魚塘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