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繼承法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愿的表示,也為了防止日后遺囑發生糾紛。
二、哪些人能做代書遺囑見證人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4)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排除這些不能做代書遺囑見證人的人,那么其他的人就可以做代書遺囑的見證人了。
三、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年滿l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沒有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的能力。
(3)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
如果是由被繼承人自己親自書寫遺囑的話,那訂立的是自書遺囑。若是由他人代為起草、書寫的遺囑,則就屬于代書遺囑。對于不同類的遺囑,在生效要件什么的要求不同。其中,簽訂代書遺囑的必須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否則的話對代書遺囑的生效會產生影響。
如何訂立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怎樣訂立的
代書遺囑見證人的條件有哪些
代書遺囑需要哪些有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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