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財產沒有遺囑應該怎么分配
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沒有遺囑,就是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在法定繼承中,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遺產分配;第二順序繼承人無權參與遺產分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均已放棄繼承或繼承權喪失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參與遺產分配。在分配遺產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分配遺產。也就是說,在沒有特殊情況時,(如某一繼承人盡了絕大部分贍養義務,而另一人則幾乎沒盡贍養義務),各繼承人分得相同遺產。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遺產。如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可以適當比其他繼承人多分一些遺產;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遺產;對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少分遺產,但若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愿意盡扶養義務,而被繼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并明確表示不要求其扶養的,則不應因此而減少其遺產分配份額;另外,有關司法解釋還指出,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即使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但對需要扶養的被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怎樣會發生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是指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繼承的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及遺產的分配原則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依我國法的規定,法定繼承是主要的繼承方式,并且對遺囑繼承也有著直接的影響,因為遺囑繼承人也只能是法定繼承范圍內的人。
法定繼承通常發生在以下情況下:
1、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處分其遺產。
2、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受遺贈人放棄遺贈。
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4、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
5、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6、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未處分的遺產。
老人若是在生的時候沒有訂立遺囑,或者雖然有訂立遺囑,但是經過認定遺囑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下若是也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遺贈或者遺贈撫養協議,那么就會按照法定方式來繼承遺產。根據規定,此時一般是由第一順序繼承人來繼承遺產,第一順序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放棄繼承權的,那么才會有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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