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繼承人順序是什么
1、配偶
合法婚姻關系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系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須注意:
(1)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決宣告時并未自然死亡)于判決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決尚未撤銷,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繼承權。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須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須注意:
(1)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2)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4、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于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參與繼承,當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7、胎兒
胎兒的父親死亡,給胎兒保留應繼份額的時候,胎兒的地位相當于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不過,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胎兒的應繼份由其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怎么分配遺產
1、據我國《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開始。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繼承人也可以放棄繼承權。
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出現在法定繼承人中,而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除了遵守均分的規則外,還有很多例外的情形需要考慮。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由此可知,繼承一旦開始,就要確定是否具有第一順序繼承人。
財產繼承順序和比例怎么規定
遺產繼承順序和比例是怎樣的
丈夫死亡遺產繼承順序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中介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范本
2021-01-12各級行政機關有哪些
2021-01-25股東名冊在哪里查詢
2020-11-19版權注冊費如何繳納
2020-12-30合伙人鬧翻了怎么撤資
2021-01-12能否剝奪未成年人政治權利,能否剝奪外國人政治權利
2020-12-04什么是累犯?什么是自首?
2021-01-16口頭約定財產AA制在離婚時是否被支持?
2021-02-23丈夫同性戀能否構成離婚條件
2021-03-23怎么區分借婚姻索取財物與買賣婚姻
2021-01-04法定贍養費的給付內容
2021-03-13逾期還款后征信怎么恢復
2021-03-16應該怎么申辦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
2020-11-08股權質押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2020-11-18擔保提存的給付條件
2021-02-02室內設計和施工哪個更好
2021-02-25入職時信息欺瞞可以不發工資嗎
2021-01-25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應該如何支付
2021-01-06競業限制補償金比例是什么,競業限制補償金有什么規定
2021-02-20勞動合同怎樣終止?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