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遺囑何時生效
所謂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fā)生效力的法律行為。但共同遺囑在我國《繼承法》上并沒有體現(xiàn),法律對它并未做出明確規(guī)范。
但共同遺囑與被繼承人單獨立遺囑最大的不同是為了保護后去世的被繼承人,若一個被繼承人去世了,就分割遺產的話,后去世的被繼承人就可能會造成生活困難。
因此我們認為,夫妻共同遺囑的生效時間是共同遺囑的所有被繼承人全部去世以后。
二、一方是否可以變更夫妻共同遺囑
對于這一方面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關于財產共有人立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部分有效處分他人的財產部分無效的批復》之規(guī)定:財產共有人如立遺囑處分財產,僅限于處分自己的財產部分有效;若處分他人的財產部分,則無效。
《遺囑公證細則》第十五條:兩個以上的遺囑人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公證處應當引導他們分別設立遺囑。
遺囑人堅持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共同遺囑中應當明確遺囑變更、撤銷及生效的條件。
因此,如果一方想變更共同遺囑,則只能對自己的1產權做出變更處分。如果夫妻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不得違背配偶的遺愿對配偶的部分產權進行處分。
一般來說,立遺囑的應為個人,處分的也應是個人的合法財產。但現(xiàn)實中也存在很多共同遺囑的情況,大多是夫妻生前共同對遺囑問題作出安排。應注意的是,當出現(xiàn)遺囑人在共同遺囑中互相指定對方當事人為遺產繼承人,而一個遺囑人已經死亡,別的遺囑人尚健在時,應當確認共同遺囑中,已經死亡的遺囑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已經生效,尚健在的遺囑人所作的意思表示部分已經失效。
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與遺囑哪個效力大
遺囑公證有效期是多長?
有效遺囑應該具備的條件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刑事訴訟庭審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31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
2021-01-15股東死亡他妻子是否可以繼承他的股份
2021-03-23什么是文字商標
2021-01-06如何寫反擔保保證合同
2021-02-25更換駕照去車管所還是交警支隊
2020-12-14職稱使用假學歷如何處罰
2020-11-15新三板掛牌意味著什么
2020-12-04非直系親屬能贈予嗎
2021-01-07離婚集資房怎么分,離婚單位集資房如何分割?
2020-12-27挪用公款出納和會計分別承擔什么后果
2021-02-24顧客在商場專柜受傷該如何索賠
2021-02-01新生軍訓遭校園暴力致死學校是否負有責任
2021-01-04房屋中介負有哪些法律責任
2020-11-30簽了就業(yè)協(xié)議又想解約
2020-12-16工費必須繳納嗎
2021-02-13勞務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該怎么做
2021-02-15意外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0-12-29工程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2020-11-22公司為勞動者投保團體人身保險誰是被保險人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