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遺囑是兩人以上訂立遺囑的行為。共同遺囑是一種特殊的遺囑形態,夫妻共同遺囑是共同遺囑中的常態,因此,如何訂立共同遺囑?此外在生活中,如何認定共同遺囑的效力?本文將對上述兩個問題一一進行闡述,請看下文具體內容。
一、如何訂立共同遺囑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具有合法夫妻關系的夫和妻,基于共同的目的,在一個共同意思下所立的一份遺囑。
(一)夫妻共同遺囑在法律上雖未明確規定,但其仍然是夫妻雙方對于共同及(或)其個人財產的自由處分行為,應受法律保護。并且司法部頒布的《公證細則》中亦對共同遺囑的公證辦理作出了規定,該《細則》第15條第2款規定“遺囑人堅持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共同遺囑中應當明確遺囑變更、撤銷及生效的條件”。
(二)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遵循《繼承法》關于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
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無效婚姻下的“夫妻”設立的共同遺囑因不具備共同基礎,所以不能設立共同遺囑。
2、夫妻雙方都具備立遺囑的能力,任何一方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共同遺囑無效。
3、夫妻雙方必須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設立該份遺囑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雙方不能在共同遺囑中剝奪生存一方的遺囑撤銷權,否則就會限制生存一方自由處分其合法財產的權利。
(三)夫妻設立了共同遺囑以后,仍可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或一方撤銷該共同遺囑。
1、夫妻雙方或一方立共同遺囑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因為遺囑并非夫妻的真實意思,所以應當允許立遺囑人撤銷,但應該通過法院提出撤銷申請。
2、夫妻二人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撤銷先前訂立的遺囑。但如果遺囑是經過公證的,撤銷該份遺囑應當到公證機關辦理撤銷手續。
3、一方撤銷。訂立共同遺囑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但共同遺囑中明確約定撤銷條件,在條件不具備時,其撤銷權應受到限制。
二、如何認定共同遺囑的效力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之間經過商量,對共同財產采取一致意見,用同一個遺囑的方式處理死后的財產。夫妻共同遺囑的設立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處分的對象是作為遺產的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夫妻共同遺囑,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同時也沒有禁止性規定。因此,按照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夫妻雙方可以用共同遺囑處分其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遺囑的類型大致有三種:第一種是單純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雙方在同一個遺囑中指定他們的繼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數人繼承遺產;第二種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互相指定對方繼承自己財產的共同遺囑;第三種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的遺產首先由生存一方繼承,等到雙方都死亡后,他們的共同財產再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對于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夫妻共同遺囑的效力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后,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的部分不生效。對于第三種類型,只要一方死亡,遺囑立即生效,死者的遺產由生者繼承。
相信大家現在對共同遺囑的界定與訂立有了一定的了解。共同遺囑是特殊的遺囑形式,常態是夫妻共同遺囑。共同遺囑不出現糾紛最好,出現糾紛處理起來相當棘手,有財產糾紛、情感身份上的羈絆、人數還比較多等等。生活中如果遇到有關共同遺囑的問題時,不妨向律師咨詢一二,相信律師專業的知識與豐富的經驗會為您帶來幫助。
2020年辦理遺囑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如何確認遺囑的效力,遺囑糾紛如何打官司?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車子追尾后逃逸負怎么責任
2021-03-03什么是非婚生子
2021-02-12妻子不履行救助義務致夫死亡構成何罪
2020-11-26法院出的調解書無法執行怎么辦
2020-12-18未經批準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會坐牢嗎
2020-12-17簽了合同又作口頭承諾有效嗎
2021-01-31學生在校被清潔工歐打誰負責任
2021-01-14簽勞務合同有什么待遇
2021-03-18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有哪些
2021-01-12對保險合同條款有爭議要如何處理
2021-02-28保險受益權的喪失與保險合同的解除
2021-02-16追討賭資被殺身亡,保險公司應否承擔理賠責任
2021-03-10保險人未盡說明義務 相關保險條款無效
2020-11-15開車撞傷路人保險人只賠醫保部分怎么辦
2020-12-22保險法是如何規定固定資產投保的內容
2021-01-20保險理賠如何解決索賠難的問題
2020-12-07旅行社責任保險主要功能
2021-01-03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處分權能是指什么
2020-12-26村委會是不是確認土地承包無效的主體
2021-02-09土地承包權收回和交回是什么
20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