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見證人,是指受遺囑人的邀請,協助證明遺囑人所立遺囑的真實性的第三人。我國《繼承法》規定了五種遺囑形式,除公證遺囑和自書遺囑不須見證人外,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均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那么,遺囑見證人應具備什么條件?哪些人不能做遺囑見證人?
一、遺囑見證人應具備什么條件
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年滿l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 l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梢宰鳛檫z嚼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2、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
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沒有從事遺囑見證活動的能力。比如,文盲由于不識字而無法自己準確知曉遺囑的文字和內容,盲人雙目失明而看不見遺囑的內容、聾啞人不能聽見遺囑的表述等,這些人均不能成為遺囑見證人。
3、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與遺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
與遺產有利害關系的人,是指通過遺產繼承和受遺贈而能直接或者間接得到利益的人。也就是說,遺囑中所涉及的繼承人時范圍、遺產分配等與他們有直接或者間接的利害關系。
二、哪些人不能做遺囑見證人
根據《繼承法》第18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對“有利害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6條規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我們為大家介紹了一些訂立遺囑的基本知識,希望對大家處理生活中遇到的問題有所幫助。在這里要提醒大家,代書人是指代為書寫遺囑的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二個以上的見證人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因此不能做遺囑見證人的人也是不能做代書人的。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判斷是否為利害關系人,最好咨詢一下專業律師。
遺囑怎么寫?寫遺囑要注意什么?
有效遺囑應該具備的條件
房屋繼承遺囑怎么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關于車禍賠償
2021-01-14勞動仲裁申請書范文是怎樣的
2021-01-17110可協調租房糾紛嗎
2020-12-04入院記錄會影響工傷鑒定嗎
2021-01-14讓律師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到單位取證嗎
2021-01-28事實婚姻有什么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2020-12-06違章建筑抵押有效嗎
2020-12-07人身損害賠償包括的項目、計算標準和計算方法
2021-02-09對方不領法院離婚調解書怎么辦
2020-11-14管轄權異議申請可以郵寄嗎
2021-03-15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發生爭議法院是否受理
2021-02-07自建房申請書怎么寫
2021-02-08辦理產權證步驟是什么
2020-12-13證明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有哪些?
2020-11-30勞動爭議管轄有什么法律規定呢
2020-11-14英國對保險經紀人的管理問題有哪些
2021-02-02人身保險合同的不可抗辯條款是什么
2021-03-23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此類第三者責任保險應如何理賠
2020-12-07合資保險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實繳資本嗎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