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刑事自訴案件嗎?
是公訴案件。公訴案件,是自訴案件的對稱,我國刑法規定的絕大部分都是公訴案件。我國刑法對自訴案件的分類如下: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故意毀壞財物不屬于上述的自訴案件,故而該罪是公訴案件。
二、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75條系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條款該條款相關內容并未體現,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系自訴案件?!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1條、8個自訴罪名不包括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之罪。因此,可以認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不屬于自訴案件,屬于刑事公訴案件。
2、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1》
33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刑法275條】,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1)、造成公私財物損失達5000元以上的
2)、故意毀壞公私財物3次以上的
3)、糾集3人以上公然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嚴重情形的
因此,如果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則參照上述標準會被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責
如果不夠追究刑責的,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9條追究行政責任。
3、無論是追究刑事責任還是追究行政責任,都必須依法賠償受害人。
對于故意毀壞他人財物罪的刑事自訴案件應當嚴格對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特別是對于相關犯罪事實的認定上存在錯誤的,則還需要由檢察機關來進行合法的審查來處理,即使判決后也可以進行抗訴處理。
故意毀壞財物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故意毀壞財物罪如何定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處罰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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