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一些沒有子女的老年人,為了確保其能夠得到生活上的照顧,通常會和他人簽署一份遺贈撫養協議。這份協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接受贈與的一方要主動承擔照顧老人的義務。否則,在一定條件下,協議是可以撤銷的。那么遺贈撫養協議怎樣撤銷?下面請看小編的回答。
一、遺贈撫養協議怎樣撤銷?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 (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二、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注意事項有什么?
1、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扶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扶養具體內容、辦法和期限。
三、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是什么?
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并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后才是法定繼承。
2、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被扶養人對協議中指明的財產,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處分。如果遺贈的財產因此而滅失,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要求補償已經支出的扶養費用。扶養人必須認真履行撫養義務。如果扶養人不盡扶養義務,或者以非法手段謀取被扶養人的財產,經被扶養人的親屬或有關單位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剝奪扶養人的受遺贈權。如果扶養人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致使被扶養人經常處于生活困難、缺乏照料的情況時,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對遺贈財產的數額給予限制。
綜上所述,當雙方簽署遺贈撫養協議后,其就具備了法律效力,雙方都不能隨意解除。當然,雙方協商一致后,是可以撤銷協議的。當一方未履行義務時,另一方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撤銷協議。
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那個優先?
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遺囑公證有效期是多長?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交通事故理賠起訴狀范文
2021-01-31征地政策征地流程征地補償
2021-02-18找律師寫合同多少錢
2021-01-24沒收手機是侵犯財產權嗎
2021-03-13轉繼承有怎樣的特征
2020-11-08個人房屋抵押貸款還不上該如何
2021-02-25無合同的居間費用怎么上稅
2021-02-20雇傭關系需要辭職嗎
2020-12-09設立居住權的可以約定居住權的期限嗎
2021-02-06試用期時間有啥規定
2021-03-11勞動法關于加班規定怎么規定
2021-01-06能要回給妻子的彩禮嗎?
2020-11-26怎樣區分保險事故發生前后的解除
2020-12-26保險合同要怎么合法訂立
2021-03-14保險合同生效有什么含義
2020-12-09人身保險有哪些特點
2020-12-09保單詳細條款到底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2021-02-06車禍后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1-03-20法律對保險代理人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22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有什么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