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共有財產包括了夫妻關系的共有與家庭關系的共有,而要是共有人中部分去世的話,此時關于共有財產遺產的分割就是比較麻煩的。那究竟實踐中共有財產遺產如何分割呢?現在,就讓律霸小編來為大家做詳細解答吧。
一、共有財產遺產繼承時怎么分割
(一)共同共有關系的表現
共有關系可以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關系,在實際生活中有這樣一些具體表現形式:
1、夫妻共有,即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2、家庭共有,即家庭成員基于家庭共同生活關系經共同勞動而形成的家庭財產共有關系。
3、共同購置而形成的財產共有關系,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共同出資而購買某項財產而形成的共有關系。
4、因合伙經營通過簽訂合伙合同,共同投資而形成的財產共有關系。
5、共同投資舉辦企業而形成的企業共有關系,一般表現為按股份額的多少而按份額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根據我國私營企業的規定,公民個人可以投資興辦有限責任公司形式的企業。
6、因繼承而形成的財產共有關系。
(二)共同共有情況下遺產的范圍
在前述這些具體的共有關系中,夫妻共有和家庭共有一般是共同共有,后幾種共有系一般是按份共有。當共有關系中共有人之一死亡時,繼承開始的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確定遺產的范圍。
1、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財產,除另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3、對于共同購置的財產,共有人之一死亡時,應當按照出資比例或共有人之間的約定,將應屬于其他共有人的財產從共同購置的財產中分離出去,剩余部分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
4、對于通過合伙合同而形成的共有關系,在共有人之一死亡時,一般應結束這種合伙關系,被繼承人原來的投資及應分得的利潤、積累應從合伙事業的全部財產中分離出來,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5、對于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形成的企業共有關系,股東之一死亡時,被繼承人的股權可由其繼承人繼承,也可將其股份出賣,將所得的財產作為遺產用于繼承。
二、遺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按《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依法繼承中遺產分配應遵守以下原則:
(1)遺囑優先于法律規定的原則;
(2)法定繼承中實行優先順位繼承的原則;
(3)同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的原則;
(4)照顧分配的原則;
(5)鼓勵家庭成員及社會成員間的扶助的原則;
對于遺產分割原則的具體分析如下:
1、首先應該確定哪些是死者的遺產,這在繼承法中有明確的規定
2、其次應該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
3、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最后才是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實踐中,針對不同的共有關系,在實際分配共有財產遺產的時候,具體的處理方式是不同的。不過需要注意,在這方面也是比較容易產生糾紛的。要是不幸遇到糾紛的話,可以先咨詢一下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讓專業律師幫助你分析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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