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遺產繼承的時候,你是否想過,哪些財產是不屬于遺產范圍的 ,死亡賠償金又是否屬于遺產呢?。對于不屬于遺產范圍的財產,繼承人當然也就不能繼承,擁有所有權。下面,律霸小編為您具體闡述遺產的內容。
一、哪些財產不能納入遺產范圍
根據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下列財產不能納入遺產范圍:
(1)國家或集體職工因公死亡,革命軍人犧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時,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照國家制定的勞動保險法規定、革命軍人犧牲與病故撫恤的規定、交通安全法規定或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給予受該死者生前撫育、扶助和贍養的家屬一定金額的撫恤費和其他生活補助費。因為這些撫恤費,其性質并不是對死者個人利益的經濟補償,而是國家對死者特定家屬所給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質幫助,應由有關人員直接享受,不屬于死者遺留的個人財產。
(2)人身保險金。按照保險法的規定,被保險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為其人身保險合同的收益人時,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請求保險人向其支付保險金,該保險金不列入被保險人遺產范圍。當然,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的,該保險金仍屬被保險人遺產范圍內。
二、死亡賠償金是屬于遺產嗎
死亡賠償金往往包括很多內容,具體有喪葬費、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或贍養的人的撫養費、贍養費、死亡補償費(又叫死亡撫恤金)以及對被繼承人經濟損失的賠償金等。其中,撫養費和贍養費是有特定賠償對象的,應當由被繼承人生前撫養或贍養的人所有;喪葬費是被繼承人的喪葬所需要的費用,應該由墊付此費用的人取得;而對被繼承人經濟損失的賠償金是對于特定經濟損失的賠償,該賠償費用屬于被繼承人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債權。
至于死亡補償費,通常認為,賠償義務人賠付的死亡補償費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精神上的撫慰和經濟上的補償,并不是對已不再是民事主體死者所承擔的民事責任。因此該死亡補償金不能作為死者的遺產案繼承處理,而是對于死者親屬的一種補償。
綜上可知,死亡賠償金一般是不能作為遺產來處理的,而是作為對死者家屬的一種補償。關于不屬于遺產范圍的內容,律霸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登錄律霸網站進行具體了解,或者來電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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