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天入職需要簽勞動合同嗎
入職第一天一般情況下公司相關手續還沒有辦理完,還來不及簽合同,按照法律規定是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的都是合法的。所以,并不是在入職的第一天,尚處于試用期就必須要馬上簽合同。只要是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雙方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就行。
如果勞動合同明確約定試用期的開始時間,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計算;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試用期的開始時間,應當從實際用工之日起開始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在試用期多久可以提出辭職?
試用期內的員工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即可,正式員工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記住,這里是通知,而不是征求用人單位的同意,普遍存在的是很多勞動者擔心用人單位不完全支付勞動報酬,認為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同意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才能辭職,其實這是一個誤解。
①勞動者在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②最低工資標準的話可以在網上查詢,第一不能夠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用工關系之日起的1個月內,任何時候簽訂勞動合同都行。但要注意的是,即使雙方有約定試用期,此時簽訂的也應當屬于勞動合同,而不是試用期合同。若是雙方僅僅約定試用期的,那么試用期不成立,試用期期限就是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辭職工資怎么發?
勞動法試用期社保規定
試用期有五險一金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無效合同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2021-01-10外匯管制的對象是什么
2021-03-20一般情況下公司辭退孕婦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0-11-20涉外合同如何確定應訴管轄
2020-12-18女人出軌男人打死不離婚,女方如何起訴離婚
2021-02-19公司強行辭退員工應如何處理
2020-11-17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2020-11-13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
2020-12-032020年房產稅如何征收
2020-12-13用工單位違反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
2021-02-16論發展我國出口產品責任險
2021-01-17本案保險合同中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2021-01-07保險公司歡迎強三險 經常肇事者須付高額保費
2020-11-23無保險是車輛事故責任加重的條件嗎
2021-02-09網絡保險受到哪些限制
2021-02-02自駕游怎么選擇合適的保險
2021-03-02保險中追溯期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22土地承包合同訴狀范本格式是什么
2020-11-25如何進行土地流轉
2021-03-22農村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么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