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在社會生活中也經常有出現,特別是施暴方通常都是男人,對自己的妻子,對自己的父母,甚至是對自己的孩子都進行暴力的行為。家庭暴力我國法律也有明確的規定,對于情節很嚴重的,可以判刑,根據受害人的身體狀況,進行懲罰。那么家庭暴力法律判多少年?
一、家庭暴力刑罰標準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鑒定部門作傷情鑒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并保存好單據。
實施“家庭暴力”,根據情節和后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構成虐待,根據情節和后果作不同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訴的才處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無過錯方有權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閱讀,我們知道,家庭暴力是一個惡劣的行為,對于年幼的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的影響,并且嚴重的損害了當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這樣的行為是要嚴厲的打擊懲罰的,對于暴力嚴重的,我國法律規定,最高可以判死刑。
因家庭暴力離婚孩子歸誰?
2020家庭暴力判刑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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