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家庭暴力事件越演越烈,在這些事件中,有一部分是冷暴力引起的。那么,什么是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怎么認定?家庭冷暴力的表現(xiàn)方式是什么?詳情請閱讀下文了解。
“一年多了,我與丈夫幾乎?天都說不上一句話。起初,我常想和他溝通,可他卻一再忽視我的存在,不理不搭,我根本就?辦法將話說下去。現(xiàn)在,我整天痛在心里,精神快要崩潰了……哪怕是他愿意和我吵一場,我也心甘啊!”筆者在一周前接訪時,一λ女士如是說。
其實,這種現(xiàn)象遠非個別。
這就是夫妻間的“家庭冷暴力”。這種“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在產(chǎn)生ì盾時,雖?有拳腳相加、頭破血流,但對對方冷淡、輕視、放任和疏遠,表現(xiàn)為惡語中傷、漠不關心、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于做一切家務工作等。
丈夫王某與妻子鐘芳(均為化名)是在10年前走進婚姻殿堂的。王某隨著事業(yè)有成,他的地λ高了,腰包鼓了,腦子也活了。而鐘芳難免“人老珠黃”,王某怕招來“陳世美”的罵名,影響自己的形象和仕途,雖有心離婚再娶,但又不敢提出。為迫使鐘芳先提出離婚,造成自己也是迫于無奈的假象,王某一方面故意不與鐘芳溝通,對她不理不睬、視而不見,即使說上一兩句話,也是言語攻擊、暗藏威脅;另一方面限制鐘芳的生活范Χ,在家也無端挑剔,甚至在長達三年的時間里,不與鐘芳過夫妻生活。冷漠、疏遠、壓抑、怨恨、敵意,使鐘芳慢慢對王某失去了感情、失去了信心,最后只好訴請離婚并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雖沒有對鐘芳實施肉體傷害,但其行為主觀惡意明顯,且已實際造成鐘芳精神痛苦,構成家庭暴力。遂在判決準予離婚的同時,根據(j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之規(guī)定,判決王某賠償鐘芳精神賠償金20000元。
應該說,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盡管《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僅規(guī)定“實施家庭暴力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其中?有說明是否包括“家庭冷暴力”,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中已經(jīng)將家庭暴力界定為,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其中表明:家庭暴力除身體虐待外,還包括言語虐待、心理虐待等“精神”方面的虐待,本案中的情形是與之吻合的:
冷暴力的表現(xiàn)
1、王某實施的“家庭冷暴力”屬于“其他手段”。一般來說,言語虐待是指企圖以字眼、聲調(diào)來控制或傷害他人,表現(xiàn)為吼叫、á罵、諷刺、挖苦、不理不睬等。心理虐待則是指不實的指控對方、禁止對方上學或工作、阻止對方探視親人、嘲笑侮辱對方的朋友、責備或冷漠以對。王某把自己應盡的義務當作隨心所欲的權利來行使,對鐘芳不理不睬、視而不見、言語攻擊、三年不與鐘芳過夫妻生活等極端行為,既是一種言語虐待,也是一種心理虐待。
2、鐘芳已受到“家庭冷暴力”的傷害,至少也是“一定傷害”。家庭冷暴力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對人的情緒的破壞性打擊;長時間導致的免疫功能下降,產(chǎn)生多種身心疾病,Σ及神經(jīng)、血液循環(huán)、消化、內(nèi)分泌等重要系統(tǒng)。如原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和睡眠障礙等,也會逐漸加重、惡化。王某具有利用“家庭冷暴力”傷害鐘芳的直接故意。即他明知長此以往,必然會造成鐘芳無法忍受并傷害夫妻感情,但這恰恰是他所希望的結果,也是他的目的所在,其惡意十分明顯。而鐘芳也正是基于此才慢慢失去感情、失去信心,被迫訴請離婚。已盡心盡力的鐘芳,對婚姻的破裂并無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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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的過錯賠償情形有哪些?
因家庭暴力離婚法院會怎么判?
什么是家庭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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