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婚時間短彩禮返還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在第(二)項、第(三)項情形下,應當以當事人離婚為條件。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什么?
我國現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薄案星榇_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哪些是屬于協議離婚的條件?
1、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愿。
“雙方自愿”是協議離婚的基本條件,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有一致的離婚意愿。這一意愿必須是真實而非虛假的;必須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對方或第三方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而形成的;必須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只能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爭議。
3、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是協議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婚姻關系當事人不能對離婚后的子女和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話,則不能通過婚姻登記程序離婚,而只能通過訴訟程序離婚。
其實并不見得只要結婚時間短,女方就必須要返還彩禮,有的時候結婚時間短,可能是因為男方在結婚之前就隱瞞了自己患有一些嚴重的傳染性疾病,或者男方在結婚以后短時間之內就出軌的,諸如此類的情形女方都可以不退還彩禮。
不返還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訂婚之后沒結婚需不需要返還彩禮
彩禮返還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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