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產分割常見問題
1、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2、婚前租承公房,婚后房改購為產權房該如何分割房產?
解釋(二)十九條已明確,不論產權證記載是哪一方的名子,均作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3、對房屋現價有爭議,離婚該如何分割房產?
上海近兩年房價上漲較快,離婚時肯定不愿意按合同購買價格分割。如果:
(1)雙方均要房,法院組織競價;
(2)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價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相關審計部門對房屋作價評估。
(3)雙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請拍賣或轉讓后,法院再處理。
4、離婚時,沒有取得房產證,或沒有取得完全產權該如何分割房產?
如果離婚時,爭議的房產的產權證還沒有發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當事人申請中止審理,待產權證發放下來再作處理;要么先判使用權歸屬,而后產證下來,再由爭議方另行起訴要法院處理。解釋(二)這樣的規定,是有道理的。法院不能處理產權不明的財產歸屬,更不能加以分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權轉讓欠款如何起訴
2021-01-04上下班工傷認定標準
2020-11-21貴陽南明區組織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鑒定,開展對棉花、毛絨、繭絲、麻類纖維質量公證檢驗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1-03-24人傷事故出院后先去交警大隊還是保險公司
2021-01-1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2020-11-26擔保合同無效有幾種情況
2020-12-10人壽保險的類型具體有哪些
2020-12-25飛機延誤一小時賠償嗎
2021-02-21保險公司賠償的時限是什么
2021-02-14機動地承包年限有規定嗎
2021-01-25關于農村機動地發包的程序性規定
2020-11-23未經批準的劃撥土地轉讓是否無效
2020-12-25閃結閃離只為拆遷多分房
2021-02-11廣州舊城改造要保護老地名
2021-01-12廠房拆遷評估需要什么資質
2020-12-11新拆遷條例法律知識問答
2020-12-06葡萄園拆遷怎么補償
2021-01-28“一戶多宅”違法嗎?拆遷可以獲得補償嗎
2021-02-17政府拆遷工廠員工可以獲得補償嗎
2020-12-02企業遇到拆遷需要做些什么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