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補償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
(一)違約責任。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明確約定了違約責任條款的,勞動者可以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三)行政處罰。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第(四)項、第九十八條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可以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合法解除,另一種自然就是違法解除。其中合法解除的情況下,有些時候也是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而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一般是主張賠償金。這個賠償金的計算,通常就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解除勞動合同書簽字后還有經濟補償金嗎?
解除勞動合同仲裁的賠償標準
哪些情況下企業解除勞動合同不用付賠償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怎么要求產品侵權責任的賠償
2021-01-28公務員被行政拘會被處分嗎
2021-02-08重婚登記的婚姻工作人員有哪些處罰
2020-11-16非上市公司可以實行股權激勵嗎
2020-12-12情侶同居算非法同居嗎
2021-02-13怎樣擬定婚前協議才會有效
2020-11-13應該怎么申辦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
2020-11-08基層醫院醫療糾紛的防范措施
2021-01-15交通事故一方賠償不了怎么辦
2021-03-18房地產開發用地概念和類型
2021-01-25勞動糾紛需要用到哪些法律
2021-01-19投保前最關心的有哪些事
2021-03-26人身保險合同中保險受益權的喪失的幾種情況
2021-01-09理賠官司獲得精神損害賠償
2021-03-08按揭貸款需要交保險嗎
2021-01-19機動車發生全損應如何理賠
2021-01-20交通事故保險不理賠怎么辦
2020-11-13保險合同的中止的定義是什么
2021-01-24個人承包合同怎么寫
2020-12-02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