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不工作,財產如何分
婚前雙方同居一年半,女方期間工作一年,有收入及存款,后女方沒有工作的情況下二人結婚,婚后買房,是分期付款,這期間兩人的財產一直在一起。現在結婚將近兩年,期間女方只工作了四個月,而男方一直有工作。現在要離婚,請問女方有資格分得財產嗎?男方認為女方掙的錢全部在日常生活中花掉了,所以現在房子,存款,家中的東西都是男方的?是不是這樣的,女方什么也得不到嗎?如果男女雙方收入不同,離婚時應該按收入的比例分配財產嗎?如果一方沒有收入,離婚時就應該凈身出戶嗎?女方沒有上班,男方就以此為理由離婚,女方算不算過錯方?如果男方堅持什么也不分給女方,那女方能怎么辦?現在急等著答案,望權威人士能解答。謝謝了。
玉林律師解答: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為共同所有,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資或其他勞動所得,除非雙方對婚姻期間的財產做了明確的約定歸屬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對婚姻期間所取得財產的分配約定。因此,在婚姻期間的財產,原則上為共同所有,離婚是一人一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法律哪些事兒隱名股東如何正名
2021-02-10行政機關強行劃撥罰款時多劃銀行存款怎樣索償
2021-01-30股東投資未到位應如何處理
2021-01-27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期限除斥期間
2020-12-05哪些情形視為存在勞動關系
2021-01-04過錯方起訴離婚孩子怎么判
2020-11-29喪失繼承權會產生什么影響
2020-12-02小產權房辦營業執照什么程序
2021-02-08員工請假多久算終止勞動合同
2021-01-08在公司干了八年,辭工有補償嗎
2021-02-22購買人壽保險時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1-02-07旅游意外傷害險定義
2020-11-21因產品責任提起訴訟后應當提供的證據是什么
2021-01-18產品責任糾紛歸責與舉證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2021-02-14飛機因天氣原因延誤有賠償嗎
2021-02-10購買人身保險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1-01-13學生保險理賠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15騙取生育津貼如何處罰
2021-03-17從事保險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2020-12-28在房子上刮下來一板磚把車砸了保險公司賠嗎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