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效婚姻退還彩禮嗎?
如果婚姻無效,也就是兩人沒有經過合法的婚姻登記,則根據法律規定,女方應當返還彩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無效婚姻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三、無效婚姻財產怎么分割?
關于財產關系,《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這個規定較籠統,在司法實踐中可以這樣處理,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在被撤銷后,雙方當事人同居期間各自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對是否為個人財產,舉證不明且無法查實的,按共同財產認定,均有分割權。雙方共同購置的財產按民法一般共有財產合理分割;雙方各自所欠債務,獨立負責償還,共同所欠債務,由雙方負連帶責任予以償還,處理時運用有關民事法規。此外,婚姻無效或被撤銷后,生活困難的一方可以請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的經濟補償,無過錯一方還可向過錯一方請求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現實生活中,有些男女青年雖然是辦理了結婚登記還是并沒有一起生活,如果一方存在重婚或者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可以認定是婚姻無效。這種情況下,男方之前給女方的彩禮,女方應該退還。在同居期間產生的一些財產,按照共有財產分配,屬于個人的還是給個人。
如何申請無效婚姻,無效婚姻怎么宣告
無效婚姻具有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況下為無效婚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赴韓整形失敗如何來維權
2020-12-08國有企業黨組織工作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05倉單質押有哪些風險,應該如何去防范
2021-03-112020傷殘等級評定標準賠償
2020-11-11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罪剝奪政治權利嗎
2021-01-30無性婚姻可不可以算是離婚的理由
2021-01-29未領結婚證同居 能向法院訴訟離婚嗎
2020-11-19解除同居關系財產如何分割
2021-01-052020傷殘等級劃分標準怎么規定
2021-01-19父親自己寫的子女分割財產有效嗎
2020-12-23房地產抵押登記的程序
2021-01-21電梯事故找誰賠付
2021-02-142020年被隔離算工資嗎
2021-01-09勞動調解用人單位可以不到場嗎
2020-11-29被保險人過錯的免責條款有哪些
2021-03-21未續簽合同怎么交保險
2021-01-28保險理賠的步驟有哪些
2020-11-22訂立保險合同主體的要求
2021-02-11保險中追溯期的概念是什么
2020-11-22保險受益權的權利范圍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