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子歸屬如何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條對夫妻房產在離婚時的分割作出了詳盡的規定:首先,如果雙方均主張房產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可以通過競價的方式,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產所有權,同時按競價的房價款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其次,如果只有一方主張房產所有權的,那么由主張的一方取得房產所有權,同時由雙方協商確定房產的價值,如果不能協商確定,則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該房產作出評估,取得房產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最后,如果雙方均不主張房產所有權的,則根據雙方的申請拍賣該房產,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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