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獲知對方收入
1、律師憑律師事務所介紹信調查。
一般情況下,律師憑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進行調查,對于較大的國營單位,或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來說,還是比較配合的,能夠提供相關的工資收入信息。律師可以提前與欲調查單位的勞動工資科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聯系,再憑律師證件和律師所出具的介紹信前往調查。
2、申請法院調查收集。
對于沒有實施律師調查信的地區,若對方當事人的薪金收入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較為重要,可以申請法院調查收集對方當事人的相關薪金收入情況。
從理論上說,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證號,通過銀行的科技處,都可以將當事人的存款情況查清。從實踐上看,只要能夠確定當事人在某家具體銀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當事人的存款情況,但很難保證辦事人員是否盡心盡力。
另外,沒有經驗的當事人或律師只會申請法院調查銀行存款情況,沒有申請法院打印自開戶以來的存取款明細,法官一般只要求銀行打儲蓄余額,而對于取款的歷史記錄不再過問,就有可能使得對方在法院查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隱蔽掉,因此,提醒當事人一定要在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上請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細。
實踐中,除了合法途徑外,還有通過銀行內部查詢當事人存款的途徑。但這是嚴重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當事人最好不要采用此類手段。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內容,夫妻之間是需要互相坦白的,在離婚的時候也需要保持風度,爭取好聚好散。如果因為離婚財產的分割鬧得不可開交就不好了,如果一方有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更多相關問題,可以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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