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小小草”在網上說:“這是同事羅-姐在微信朋友圈發的自己孩子的趣事,小朋友把自己的壓歲錢管得很牢。因為很多壓歲錢都是微信紅包的形式發的,小朋友通過媽媽提現,媽媽沒現金,就被孩子要求打‘欠條’,大家看得都笑死了。“后來同事羅-姐還是非常配合地在‘欠條’上簽了字。哈哈,不能不說現在孩子的‘金錢意識’‘風險意識’‘維權意識’已經大大提高,我覺得這是好事。
“小小草”還曬出了一張圖片,是羅-姐的孩子緊緊握著鉛筆,認真地在一張練習紙上寫,××欠××1500元。落款是甲方×××,乙方×××。想當年我們的壓歲錢都會被父母以“幫你交了學費了”、“我們幫你存著等你以后花”等理由搜刮走,現在的小朋友可不好糊弄了,那么家長能夠以“孩子還小”為理由拿走孩子的壓歲錢嗎?
解讀壓歲錢的歸屬問題
有人認為,自己的孩子收到壓歲錢,作為孩子的父母,也要相應給對方的孩子同等數額甚至更多的壓歲錢,這是“禮尚往來”。由此可見,孩子的壓歲錢不是白來的,而是通過家長之間財產的交換而來的,不能視為孩子自己的財產。也有人認為,長輩給孩子的壓歲錢,應該屬于孩子所有,家長不能霸占,這是對孩子財產的侵犯。那么,我們該如何看待“壓歲錢”的法律性質呢?
孩子的壓歲錢是別人給的,這應當屬于孩子獲得的“贈與”,獲贈的財產當然應該屬于孩子所有,不能視為家長的財產。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行為。一般來講,贈與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一經交付即不得反悔。給孩子壓歲錢完全符合贈與的條件:贈與人是父母或親友,孩子是受贈人,贈與人給壓歲錢都是自愿且無償的,而孩子作為受贈人也是愿意接受的。
認為壓歲錢是家長間的財產交換,這不符合法律事實的。因為在家長互相給對方孩子壓歲錢的過程中,家長之間并沒有進行直接的對話或財產交換,這是兩個并行的贈與行為,不能直接“忽視”掉孩子將其“合并”成一個行為。
因此,壓歲錢是孩子的財產,毋庸置疑。家長們可以幫孩子代管壓歲錢,但不可以“侵吞”他們的個人財產,從小培養他們的理財意識。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處罰再次違法,是否還可以進行立案受理
2021-02-17法官對于不能在審限內結案的案件如何處理
2021-03-13自有房屋出租屬于許可經營范圍嗎
2020-12-17企業債權債務分析
2020-12-02機動車未經登記是否取得物權
2020-12-20破產保護的目的是什么
2020-11-24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最高法院將出臺勞動案件司法解釋
2021-01-25最高法一審是終審嗎
2021-02-08立遺囑有五大形式五項內容
2020-12-11合同關系可否以侵權責任訴訟
2021-02-21如何應對交通事故
2021-03-26交通事故調解書范本
2021-02-23有家暴的婚姻按法律怎么處理
2021-02-02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費怎么辦
2021-01-13房產繼承前調查要多久
2021-01-28如何確定被繼承人的債務范圍?
2020-11-24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費是多少
2021-02-15小產權房子能做抵押貸款嗎
2021-03-08勞動合同糾紛被告是否要反訴
2020-12-13勞務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2021-01-29